本文作者:访客

商务部,欧盟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损严重

访客 2025-09-05 16:41:02 53596 抢沙发
商务部公告,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相关部门正在密切关注此情况,将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国内产业,维护市场秩序,此次事件对国内市场及产业链带来一定影响,需密切关注后续动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于XXXX年XX月XX日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此次调查的目的是确定欧盟的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是否存在倾销行为,以及这种行为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

经过详尽的调查和审查,商务部初步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且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基于以上结论,商务部决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自XXXX年XX月XX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时,需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调查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各利害关系方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提交书面评论意见。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和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就初裁回答了记者提问,详细介绍了相关情况和下一步的打算,中方一贯审慎、克制使用贸易救济措施,同时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愿与欧方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作出最终裁决。

产品描述: 被调查产品为生猪屠宰加工后的产品,包括鲜、冷、冻猪肉以及相关的食用杂碎等,这些产品适合供人食用,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多个税则号下,05040029和05040090税则号项下非猪产品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初裁结果: 基于公司提交的答卷信息,调查机关对欧盟相关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并初步裁定被抽样公司的税率,西班牙里泰拉肉类公司、丹麦皇冠公司、荷兰维扬博克斯特公司的税率分别为15.6%、31.3%、32.7%,配合调查的其他欧盟公司将统一适用20.0%的税率,未配合调查的其他欧盟公司将适用62.4%的税率。

此次反倾销调查的目的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国内产业的合法权益,商务部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监管,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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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www.lipeiax.cn/post/91.html发布于 2025-09-05 16: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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